129日,WTO發(fā)布了新一期的新冠疫情有關的貿易限制性措施監(jiān)測報告,覆蓋了2020年中旬到2021年中旬的周期。報告顯示,WTO成員在采取相關限制措施上表現(xiàn)克制,并繼續(xù)取消此前已經實施的措施。盡管如此,自2020WTO開始監(jiān)測貿易限制措施以來,各成員報告的措施在目前對價值約1.5萬億美元的貿易產生影響,占全球進口額8.7%。而WTO總干事在提交報告時指出,自疫情暴發(fā)以來,與疫情相關的貿易便利化措施的數量(262項)接近貿易限制性措施(137項)的2倍。不過,截至目前WTO成員和觀察員采取的117項出口限制中,仍有45項還未取消,涵蓋藥品、其他醫(yī)療用品和個人防護設備等商品。與之對應的是,雖然約五分之一的貿易便利化措施也已終止,但有205項貿易便利化措施仍然有效。截至目前,仍在實施的疫情相關貿易便利化措施覆蓋了1121億美元的貿易,而與疫情相關的貿易限制措施覆蓋了923億美元,約占所有貿易限制性措施影響商品貿易的6.2%。

那么,如何區(qū)分與疫情有關的措施是便利化還是限制呢?WTO主要采用了效果和所涉貿易兩種分類方法。自疫情暴發(fā)以來59%的貿易便利化措施屬于降低或取消進口關稅,涉及個人防護設備(PPE)、消毒劑、殺菌劑、醫(yī)療設備和藥品。其中,有不少成員或觀察員不僅降低關稅,而且在增值稅和其他稅收上也予以減免。一些成員在面臨疫情的持續(xù)沖擊,將抗擊疫情所需的氧氣、氧氣罐、特定的藥和有效成分的進口關稅也降為零。根據向WTO秘書處提供的數據,美國采取了8項疫情相關的貿易措施。主要包括兩次對來自中國的進口產品取消25%的附加關稅,并對此前征收的關稅予以追溯調整;對N-95口罩、外科手套、基本藥物等采取臨時的關稅減免;修改和擴展聯(lián)邦緊急事務管理局(FEMA)臨時規(guī)則,調整了部分稀缺材料的分配。

對疫情的有效應對,僅依靠降低商品關稅是不夠的。疫情暴發(fā)之后,WTO秘書處統(tǒng)計了各成員和觀察員上報的153項與疫情相關的服務貿易措施。其中,過去的一年實施了29項措施,2020年三季度以來各方實施的措施數量比疫情初期有了明顯的減少。多數措施是便利化措施,包括為運輸服務供應商提供靈活安排,為商務訪客或必要人員提供入境便利,或者為金融服務部門提供靈活性,以保障供應鏈不發(fā)生斷裂。但是,也有一些措施是貿易限制性的,比如對外國投資的審查。報告顯示,自202010月中期以來,3個成員終止了5項與疫情有關的服務貿易措施。包括加拿大停止了20203月實施的兩項融資支持措施,澳大利亞在202111日終止了在疫情下為保護國家利益而對外國投資進行審查的臨時性框架,沙特也宣布今年早起宣布的兩項航空運輸措施不再執(zhí)行。為應對疫情,美國采取仍有效的與服務貿易有關的措施有8項,主要涉及航海服務、電信服務和衛(wèi)生服務等。其中,既有美國聯(lián)邦航空管理局就培訓與資格要求給予的寬限,對自然人臨時入境和停留修改審核標準,也包括暫停H-1B、L-1、H-2BJ-1等非移民簽證持有者的臨時入境。

為了在知識產權領域支持疫情防控,WTO成員也采取了一些行動。盡管對所有成員生效的修訂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xié)定(TRIPS)尚未達成共識,但一些成員對疫情相關的衛(wèi)生技術和程序要求等采取了措施。相比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措施,知識產權的措施總體數量相對較少,不過分布并不均勻。例如,美國就實施了9項舉措,比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措施數量都要多,以確保在疫情造成的經濟活動受阻情況下仍盡可能保護和鼓勵創(chuàng)新,并維持正常的知識產權交易。

WTO對成員和觀察員的貿易措施報告說明,盡管新冠疫情發(fā)生在衛(wèi)生領域,但對經濟的沖擊不容忽視。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國際貿易為各方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提高生產效率、利用他國所長彌補短板創(chuàng)造了條件,但也因此在出現(xiàn)共同危機時導致原有的供應鏈的斷鏈風險顯著增加,同時破壞了國家間和企業(yè)間的信任關系。各方為保障社會正常運行并促進經濟復蘇,紛紛采取了各種應急性的臨時貿易舉措。這些舉措的實施雖然在效果上并不能確保政策目標的實現(xiàn),但在短期內有利于釋放經濟中的閑置資源,并通過信號的釋放促進更多資源向滿足市場需求的領域流動,有利于增加供給,減少供給缺口。多數成員方的貿易措施主要為獎入限出,屬于典型的危機應對模式,對市場運行產生的扭曲作用雖然目前尚不明顯,但若長期實施可能造成新一輪的產能過剩。相比歷史上不同時期因為區(qū)域性的供給不足而造成的供需關系不平衡,此次全球性的供需結構性差異所造成的未來供過于求的矛盾可能規(guī)模巨大,不排除在特定情況下干擾甚至阻撓后期成員方政策方向。解鈴還須系鈴人,經濟全球化在遭遇疫情的巨大沖擊后,實現(xiàn)新的系統(tǒng)平衡仍然需要在全球協(xié)同上找解決方案,以“某某優(yōu)先”的名義將自身利益至于全球發(fā)展利益之上既不可能又不經濟。因此,作為有著確定規(guī)則和共識、覆蓋全球絕大多數貿易的多邊平臺,WTO在協(xié)同各方行動、避免以鄰為壑的貿易措施上仍將發(fā)揮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22年,各方需要加強在疫情相關政策措施上的協(xié)調,更需要在出臺新的措施時更為慎重并及時調整和取消。

(作者系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 周密)

信息來源:中國商務新聞網